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19年4月4日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巨潮资讯网(上披露了《关于公司董事、高级韩丽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(即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)通过深交所
近日,公司收到韩丽女士的通知,其本次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数,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[2017]9号)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、本次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韩丽女士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了《证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【2017】9号)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存在违规情况。
4、在韩丽女士按照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,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上一篇:来西安旅游顺便体验一次开飞机
下一篇:返回列表